我们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我就是想咨询一下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计提时的会计分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7:14:23
现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是按季交纳,分别是1 4 7 10月分交纳。我就想问一下,比如说4月份交纳08年1、2、3月份的所得税。是在3月份计提所得税,仍后在4月15以前交纳。还是4月15号交纳的时候,再做计提。
是3月份做会计分录
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到4月份做会计分录
借:交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还是3月份不计提
到4月分税交的时候再计提?

3月份做会计分录
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到4月份做会计分录
借:交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你做的很对,我还可以告诉你,我们一般每季未都做成亏损的,不用缴税,至于做亏损的方法,就是多走成本,多计费用了。至于怎么走法。不能在网上告诉你了

是3月份做会计分录
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到4月份做会计分录
借:交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每月计提,按季预缴
计提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预缴时做会计分录
借:交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是3月份计提,分录如你所列
3月末还要结转所得税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所得税每个月计提,1、4、7、10月份申报缴纳就可以了,例如说,1-3月每个月计提企业所得税,4月申报1-3月的计提数就可以了,这样把全年的都申报后,次年5月底再做所得税全年汇算清缴,那纳税调整后做上年度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