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会计在做固定资产折旧时,没有留残值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06:53
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因前任会计在做固定资产折旧时,没有留残值,这样就相当于固定资产多提折旧了(用留残值的公式重新做,已提折旧数是负数),现在我需要把前任会计做的固定资产折旧做调整。1、把已经多提的折旧(负数)冲回?2、听说新会计制度可以不留残值,折旧年限是3年?请问,我该怎么做?
跟税务说?我觉得不太好吧?那样不是加深税务对公司账务处理正确性的怀疑吗?还有别的方法吗?请根据我提问的2点正面回答,谢谢!

1,可以调整固定资产的价值,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不可以冲回
2,固定资产确实可以不留残值啊(我没学过旧会计制度),三年的折旧年限都是不一定

其实这问题很好解决的,啥也不用做。固定资产清理时有残值,相应的也会发生一些清理费用,这里就涉及到一个净残值的问题,然而这个净残值又是一个理论值,或者叫预测值,是个不确定的值,往往在会计帐务处理上是相抵消的,可以不计,影响不是很大。会计信息质量要求讲究个重要性,不是很重要的可以忽略不计,把握原则,灵活应用。况且,你现在费这么大劲将其纠正过来了,到时又不是这么回事,岂不是白费劲了。不就是个净残值吗?无非到时增加点企业收入,没多大碍,这叫谨慎性,不高估收益,不低估损失。仅供参考!

在所得税汇缴时,调整多提的折旧,做分录冲回!
2008新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对固定资产的残值要求是合理,至于折旧年限建议您参考2008新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那上面规定的是最低折旧年限。

新会计制度也要根据情况合理确定残值,我建议你把情况和税务说一下,你才能按正确的方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