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登闻豉的作用及敲响的后果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22:28:49
敲响登闻豉有什么严重后果吗?为什么一般人没人敢敲它?

古代帝王为了表示听取臣下谏议或冤情,悬鼓于朝堂外,许击鼓上闻,谓之登闻鼓。

晋以后,历朝都设“登闻鼓”。
北魏时,“阙左悬登闻鼓,人有穷冤则挝鼓,公车上表其奏。”
隋朝“敕四方辞讼……有所未惬,听挝登闻鼓,有司录状奏之。”
唐代规定:“有人挝登闻鼓,……主司即须为受,不即受者,加罪一等。”
宋代则专设登闻鼓院(鼓院)和登闻鼓检院(检院),两院均受理吏民申诉之状。
元、明、清也都有鼓院或鼓厅。

封建社会后期,对挝登闻鼓的限制很严,到了清代,“必关军国大务、大贪大恶、奇冤异惨”方可击鼓。上诉程序须从基层到各衙门后,仍不得伸冤者,方许挝鼓,否则要处以重刑。受理听断者由皇帝而主管人臣、由主管大臣而一般胥吏,并非都可“直达圣听”了。这样,登闻鼓逐渐失去了直诉工具的性质,成为一个象征性的“达闻”之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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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挨打。

衙门接案子有固定的日期,不在固定日期的时候基本上相当于放假,去敲鼓的话算你扰乱了人家的正常工作,所以要打两下作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