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精神病患者杀人就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3:51:53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精神病人发病的时候他的行为是不受控制的,可以理解为他没有主观故意,因为他本来就没想杀人。

许多人都知道“精神病者杀人不负刑事责任”。那么面对给被害人家属带来的巨大伤痛和损失,精神病人就真的一点不承担法律责任吗?日前西城法院审结一起因精神病人伤害他人致死的民事赔偿案件。精神病人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民事赔偿却难以免除。
牛某的母亲在家中被邻居挥刀砍死,承受着痛苦的牛某却得知邻居因其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违法行为时处于慢性疾病期,所以不负刑事责任。想想自己为母亲花的抢救费、丧葬费,还有全家精神上的痛苦,牛某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的请求。被告则认为自己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能赔偿牛某的损失,而且自己是精神病患者,也负担不起任何赔偿。

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被告赔偿牛某抢救费及丧葬费9646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如其本人财产不足支付赔偿费用时,由其监护人赔偿

对自己的行为没有控制力,对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判断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他们属于没有判断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