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人快来凑热闹啊! 报警,警察不出(警)帮助的理由,你们是怎么看待的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1:51:02
故事情景:一日夜晚,2点左右,我在楼上房从窗子里,看到隔壁邻居楼顶上和窗户防盗网上,从月光下能清晰的看到有几个人偷偷的猫着腰,背着工具在往房里面张望什么,我当时断定着这几个人是小偷,就拨了(110)报警电话,给他们说了具体地址和方位后,等了一会儿,一个自称警察的人,给我手机打来电话,咨询了一下,我以为他们已经来了,所以就去睡了,再说已经二点多了,第二天起来我发现我的另一个房间被盗了,从窗户剪断防盗网进入的,打听隔壁邻居后,也发现有几家也被光顾过,我把我的情况向当地派出所反映,刚开始接待我的民警听完后,看上去无人愿意受理,说你那里要是小偷多憋住在那里就行了嘛!从110民警监督那里部门得到的回馈是,你当时举报的是:只是猜测或者是嫌疑并没有真正开始施行盗窃,可以不出动警力,可我怀疑民警应该来过,只不过没有认真巡查罢了,过几天我要求见所长给我答复,所长怎么都不见,后来向市公an ju多次反映3个月没有答复下来,直到九个月打电话再问时,说可能忘了给你答复了或者是给你打电话联系不上你,但不会为此事负责的,顶多说句对不起,我问结论是什么?他说:可以不出动警力,事情就是这样
各位:他们的理由成立吗?如果真的是属于猜测或者是嫌疑并没有真正开始施行盗窃的话,那刑法上不时有一条叫“犯罪预备”吗?我不是为了要他们给个好结果,没结果也没事,天下不公的事情本来就很多,大家学学法也好是吧,不懂点法往往首先自己就想不通,社会上来来往往,最受气的其实就是受Z F的气啊,仅仅当作故事啊,大家别激动哦

个人认为,警察没有不出警的理由。
在法律上犯罪预备的条件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称做犯罪预备。而并不是有犯罪嫌疑。
不过,在第二天案发并事先有人举报的情况下,作为警察是没有理由不出警的。
案发后,作为监督部门答复是“只是猜测或者是嫌疑并没有真正开始施行盗窃,可以不出动警力。”这个答复是很不负责任的。如果说没有案发,也许这个借口是合理的。但在举报人已经遭到经济损失以后,警察出警调查是他们的职责。
如果可以的话,您应该到当地检查机关举报当地派出所。
不知道您是哪里人。 遇到这样的执法部门应该说是您的不幸。 在此我深表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