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进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7:17:37
我的一亲戚得了血液病,治疗的第一个疗程病情有所好转,所以我亲戚就想继续治疗下去,可她的老公不让治疗,说是“怕我亲戚难受(由于药物的副作用太大),而且治愈的可能性很小,治了也等于浪费钱”。开始她老公不签字治疗,后来我亲戚找到医生自己签了字,她老公知道后就堵在病房门口不让护士打针。而且听说她老公还擅自把家里的房产证转到自己名下,(家里有两套连在一起的房子,一套是我亲戚的妈妈的,一套是我亲戚的)请大家帮帮忙,看有没有办法解决啊?至少先让我亲戚治疗上呀!!!!!!!!!

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有法定义务照顾另一方,如出现后果,按情节承担法律责任。
本案中,男方因为钱财的关系不愿意再为妻子支付医药费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予支持的,可以起诉男方,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
再说男方在妇方病危之际,竟然将财产过到自己名下,在法律上也是不予承认的,在道德上也是让谴责的。现在我将不知道这些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使属于,男方也有义务支付医疗费。
你亲戚现在可以聘请律师或者自己的亲戚或能够相信的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男方,要求对方支付医药费。

你亲戚的老公确实有权利不签字,但你亲戚签字了,同样可以治疗,你老公的这种行为妨害了你亲戚的健康权,是可以起诉的,日常可以报警解决问题,至于房产,婚前财产是可能属于单方的,但婚后财产在没有公证的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他老公转到名下也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