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律的同学进来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00:58
我住的公寓里浴缸上面的水龙头坏了,物业说是应该全额赔偿。因为公寓年头也不短,这种十年前的水龙头已经停产了,买不到配件,换的话整个洗澡的供水就要全换新的,而且它是冷热水的管道,还是暗管,装新的就要把墙都砸开,全部费用要500元。公寓已经至少十年了,我们在公寓只住了不到一年,这种赔偿合理吗?
水龙头原来就不是很好用,不使劲就关不严,次数多了就坏掉了。
公寓是租的,虽然说已经用了十年了,但是物业的一直强调说是因为我们太用力才弄坏的。

其实只有10年,不可能那种标准的水暖件就销声匿迹了,肯定还有的,关键要找个懂行的水暖工,塞给他点钱,就解决了。通过法律途径的话,金额太少,不划算,时间和精力浪费太多,有这个时间早就把打发水暖工的钱赚回来了。

物业公司进行赔偿吧~

1、物管主张,是你搞坏了水龙头而不是自然损害,应由他们举证证明。
2、不能举证,则应由物业承担维修费用。

赔偿问题你与物业得协商解决,这种事最不好办,扯去扯来,双方都有说法,你肯定不愿意按物业说的条件来,他也不会自己承担全部责任,这种事去上诉又划不来,时间去了还不知何时审理,费用也去了。
我建议最好是软硬兼施,你多叫几个人来一起去找物业讨论,你就在旁边不做声,闹一阵后就撤,主要是壮壮声势,第二次温和地再去诚恳的协商,我想绝对会有理想的效果,最好是你赔一点,他负担一部分,这件事就可以解决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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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谁的?是不是你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