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如何保护我的妻儿的利益呢?请教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3:42:32
我经历过一段痛苦的婚姻,我前妻是个贪得无厌的女人,利用孩子(今年13岁)一再地敲诈我。几年后我再婚,生了孩子今年3岁,现在过得很幸福。我现任妻子的身体不太好。
目前我有部分银行存款,3套房子(是我个人第2次结婚前的婚前财产,在我的名下)。
世事无常,万一我出什么事情,为了使我剩余的财产能提供我现任妻子和孩子将来的生活,避免纠纷避免我现任妻子被前妻一家欺负,我要如何处理自己的财产比较妥当呢?
如果我不在的时候前妻的孩子未成年,是否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分一份遗产给她?要如何才能避免将来前妻再拿这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要挟财产呢?

(解释:我不是冷血的人,我不再给前妻孩子留财产是因为我离婚的时候已经将我个人的大部分资产都分给前妻和孩子了,离婚后贪得无厌的前妻为了能从我这里再榨干我的钱钱又纠缠了我好多年。我太累了。我不愿意再有半分钱落入前妻和孩子的手中。他们已经得到够多了。)

如果与你前妻离婚时,已经通过离婚协议分割了财产,并且决定了孩子的监护权,按照协议当中对孩子抚养方面的条例以及约定的义务进行活动
没有约定的,没有履行该行为的必要。

一般在协议当中,获得监护权的一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请求获得孩子抚养费,营养费,教育费用。(其中具体数额在协议中必须明确提及)
可以一次结清,也可以按期支付,直到孩子满18岁 ,然后就没有支付的必要了。

你可以将财产全部或者部分赠予给你现在的老婆或者孩子,进行公证。或者购买理财保险写明收益人为你现在的老婆,如果担心有什么不变发生,可以自己写一份遗嘱,进行公证==....

没有必要,如果在纠缠你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请求排除妨害,不过这样子没用,最好的办法还是好好彼此谈谈吧。

请律师咨询,这么要紧的事,百度里雅士问不清楚的

通过法律

立遗嘱,做公证,然后拿出一笔财产买保险,受益人写你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