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遗嘱要公证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9:26:29
我父亲生前的一幢房子共四层,一、二层是在与我母亲没离婚前盖的,后来添盖了二层。后与继母结婚,在病重时立下遗嘱:债权债务全部给继母,就这房子一栋我和继母共有(一人一半),遗嘱是代书的,有证人、亲属在场并在遗嘱上签字,但是继母给我的一份只是复印件,试问有律师专业高人,这样的遗嘱要做公证吗?不公证到时继承或分割房产有问题吗?

从你的描述上看,这份遗嘱应该是有效的。
但是如果产生诉讼纠纷的话,你需要向法庭提供证据原件
所以仅有复印件是不够的。
此外,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所以最好还是进行公证。

有证人在场不公正也可,但为了保险,还是公证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