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个专利算不算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0:58:45
我现在有一个专利是使用A+B+C反应生成的,但是有一个专利是由B+C反应生成的,两个反应条件相差不多,就是范围不太一样,比如说温度范围我的是30-90,现有专利是20-80.我的专利侵权吗?
如果以我的专利进行生产,侵权吗?

要看组分A在这个反应中所起的作用,如果A无关紧要,则侵权;如果A起较重要的作用,并且因为A的存在使得产品的性质有了实质性变化,则不侵权

PS:他的反应温度保护范围落在你的之内,所以这一点上对判定你是否侵权不起作用。

根据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制度,专利法中规定
象你这样的情况是被判定为侵权的,
因为二者相差不大(很小)
相似性极高

本着保护专利的原则 这个是被不认可的

首先,“专利”是不可能侵犯“专利权”的!

只有你“以经营为目的”的“实用”“制造”“销售”“许诺销售”才可能侵犯别人的专利权。

换句话说,一个技术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并不代表这个专利权人就可以实施自己的专利。因为他的专利可能是在现有有效专利的基础之上,那么就算自己实施自己的专利,也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

你的专利和对方的专利如果存在区别那就不算侵权,但是这个区别的程度不太好说.具体的问题得具体分析.

这个不一定!那要看这个两个专利是如何申请的,即“权利要求书”是如何写明的,(权利要求书是以确定申请人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如果他所保护是B+C这种形式,那你将不能申请A+B+C这种形式,如果他所保护是B与C中的内容,你将大可放心申请。
这关健是只要两都申请所保护的内容不可冲突!

放心吧兄弟,肯定不侵权,按原样生产都查不过来,谁来查你是用了什么ABC原料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