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说这房子是他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07:06
5年前借了别人的宅基地建了房子,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是他的名字,证件一直在我们手里,村里的房子都没办房产证,现在对方由于其他纠纷,就说这间房子是他的。
请问: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我们双方各有多少胜算?

土地是他的,地上建筑屋是你的.
法院一般如下判,因集体土地不能买卖,
1、当时协议是买卖的,协议无效,地主付你房屋建造费用,按现评估价;你付地主土地租金;
2、当时协议是租土地的,协议有效,但租期不能超过20年。
建议不要向农民购集体土地造房,类似纠纷很多,无论怎样,你总是吃亏的。

您好!集体土地个人所拥有的只是该土地的使用权,并不具备所有权。
如果你能证明该土地上的附属物也就是房子是你出资所建的,可以向法院要求主张这部分房子的使用权。

没办房产证,你们俩对房屋都没有所有权。土地使用证是他的名字只能证明房子下面的地皮属于他,而不能证明房子属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