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山东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14:16:47
2007年10月,我的京籍捷达车行使在山西路段因被鲁籍货车撞毁,交警判定鲁籍货车全责。然而货车主人没有进行赔付。后经山西晋中榆次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车主和对方车所在的公司共同负担赔偿。目前判决已经生效,可是如何赔付呢?案件审理期间,对方均未出庭。如果我在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夸省,执行有难度。律师建议我们在对方车所在的公司所在地进行强制执行,因工作原因,不能长期去山东,因此我想委托山东律师来处理此事。
还有此事应该如何处理,细节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因为这种事情初次遇到,对于法律的流程和细节都不清楚,我不知道如何维护我的权益,拿着一纸判决却收不到任何回应,有什么可行的办法能最快得到赔偿呢?
盼请指导。

另:因为我们当时无法提供对方车辆的保险合同,因此对对方保险公司的起诉被驳回,我还能继续起诉对方的保险公司吗?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合同,我该如何索取?

、办事程序
(一)申请受理
申请人首先向辖区运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携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限2004年4月1日以后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限增驾)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同版1寸彩色照片5张。申请表登记表由辖区运管所初审,合格后盖章方可生效。
申请条件:
1、旅客运输(大客):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持A照驾驶大客2年以上驾龄,附相应证明。驾驶证为A A1
2、旅客运输(普客):应具有五年以上驾龄和10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经历,附相应证明。驾驶证为A A1 A2 B B1
3、旅客运输(微型):应具有1年以上驾龄。驾驶证为A A1 A2 A3 B B1 B2 C C1
4、货物运输(列车):应具有驾驶货车2年以上驾龄,并附相应证明。驾驶证为A A2 B
5、货物运输(普货):驾驶证为A A1 A2 B B2 C C1 C2 C3
(二)报名受理
申请人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报名,培训科审查申请登记表(二份)及相关资料,审查合格的分配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培训,并收取考试费和工本费。
(三)职业培训
1、申请人到有培训资质的驾校报名,将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及身份证、驾驶证、结业证复印件交驾校存档。
2、申请项目为增驾的,将原从业资格证交给驾校,由驾校交回培训科。
3、驾校按《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课时和市运管处的相关规定进行培训。
(四)从业资格考试
1、由市级运政管理机关组织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考试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实操考试。
2、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30日后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二、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培训管理规定
3、汽车旅客运输规则
4、汽车货物运输规则
5、省运管局陕交运发[2003]105号文件《转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厅关于核定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收费通知》
三、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