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寻找长沙律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0:00:57
我朋友从国外给我给我寄来一件物品,被物业的保安签收了,邮政送来的单也有保安的签字,现在保安死活不肯承认,物品在国外保险金赔额只有250镑,而里面东西价值原超过保险价,请问我能得到多少赔偿,还有这件案子应该以怎样的罪名起诉!打这样的官司需要花多少钱?
我到当地公安局去报案,公安局不给我立案,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呢!

这个很难说清楚。
首先保安是否有义务帮你签收东西?如果有,那么也有义务帮你保管物品,那么必须有证据证明那件东西确实是已经送达到你这,并且保安签收了。
其次,保安如果确实签收了,那么是否据为己有了,这也要有相应的证明。保安不承认收到这个东西或者签名不是他签的,那好办,其实笔迹鉴定是可以鉴定出来的。如果真的不是保安的过错,那么就是邮局了或者就是其他第三人秘密窃取了。
以上讲的都是理论,实际操作起来或许付出的代价比物品的价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