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没有合同,员工被开除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0:54:49
有谁能来帮帮我这个朋友。
事情是这样的,上海的一家公司,工作有半年了,但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公司因为业务需要,要派一些人去江西新开的分公司。其中也有我这朋友。但因为江西太远了,又是女孩子。所以就跟公司提出来不想去。公司就以不服从公司规定为由要开除她。现在公司提出就只赔偿她一个月工资。
她觉得很委屈,如果按照规定公司应该怎么赔偿员工,而且这样的事情能不能开除员工呢?如果想寻求帮助应该找哪些部门或者电话呢?

一条一条分析。
第一,公司有无权利以不服从公司规定开除她。(在法律上叫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有“严重”两字,严重是由公司来界定,但是必须要告知员工,如果公司没有在规章制度中明文规定不服从公司调动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则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当然如果公司在此事之后制定此项规章制度,没有告知员工,则也不能作为证据采纳,所以,先看看公司让你朋友签过字的或者已经公示的规章制度有没有这项规定,有,而且说明此项是“严重”违纪的,则可以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无则不能。
第二,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
1.假如你朋友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则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但是,你朋友工作半年即6个月,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你朋友可以主张从工作开始的第二个月到现在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你朋友可以享受5个月的双倍工资,也就是多拿5个月的工资。
2.假如你朋友没有严重违纪,公司还是非要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毕竟处于强势,欲加之罪,何患无辞。(1)公司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你朋友,符者需多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2)没有签劳动合同的5个月的双倍工资。(3)工作已满半年,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3.公司不解除劳动关系了,可以要求其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不过有点得寸进尺之嫌,但确属于你朋友应享受的权利。维权吗,难免。不过你们看具体情况而定吧。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与以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4.不管以上哪种情况,你朋友都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第三、可以寻求的部门。
1.你可以向你朋友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投述,没写上海哪里,所以你还是自己查吧。
2.去你朋友所在地的劳动局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现在要做的工作。
1.搜集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表、工作证、有公司章和自己签名的文件等。
2.以我所列上述赔偿内容进一步与公司协商或者也可以叫做预警,如果能达到自己满意的额度,则不建议申请仲裁。实在没有办法,则仲裁,现在“仲裁不收费”。

所依据的法律条款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