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红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9:19:59
我公司9月份开出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10长假的原因.我回来就抄税了.之后对方退回来我所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跨月,我公司又已抄税,所以必须申请开具红定专用发票申请单.10月税局系统升级也不能给办.所以11月我去问税局的相关人员.说明原因.说这些东西你是要开给谁的就先把这些票子给哪个公司拿去认证,然后又叫对方开具红字申请单给我方.试问一下.哪个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把不是自己的公司拿去认证呢. 这样做会不会多此一举.我觉得只要提供对的拒收证明就可以了. 请问这样情况下拒收证明应该怎么填写???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只要提供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就可以了,但是客观原因太多了,时间又不是很凑巧,所以,还是和税务局的人好好商量一下,求他们帮帮忙,看看有没有什么这种的办法,让他们给你出出主意,比较好!!!!!!!!

挺难理解的…我没明白什么意思…

象你这种情况,红字专用发票申请单,可以是销售方提供。你还是要和税务局的人好好沟通。多去几次,磨一磨,没准就行了。

申请开红字。
税务局批准后会给你一张单子
在按这张单子开红字。

千万要批准再开,否则会被罚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