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出车祸 急 急 急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09:03:50
加班到晚8点左右下班,途中遇到车祸,本人骑的电动车,被摩托车撞伤,肇事者无证驾驶,行车证均无, 后来交警把肇事者带回去,不到2小时就把人放走了 。现在的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 ,花了将近3000了。 然后完美去交警队,交警要我们出具相关资料。我的身份证 ,电动车的发票 上路证明 等等 。 关键就是由于电动车买的比较早 发票弄没有了。 怕交警说完美是偷的车 以此为借口 不办理。肇事的我们都没有看到 。也不知道交警他们联系与否 估计也联系不到,因为问肇事的要身份证也没有 ,问他那里的 他一会你那的 一会又说那的 。;、东扯西扯。

现在涉及的就是赔付问题。 公司的不知道赔不赔 因为没有签合同。 交警那里。肇事我们看不到人,要我们出具电动车的证明 我们也没有。不知道该怎么办 希望大家帮帮我想该怎么办 谢谢 ~~~~

电动车只要有牌照就能查出车主,车子的使用者与拥有者并不要求必须是同一个人。只有出现驾驶者逃逸现象才会追究车主的责任。交警以此为拒绝的理由显然是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交警部门应该像要求你们出示证件情况一样要求对方出示证件,并把证号住址等一一记录下来,经过核实,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通过双方达成协议得到调解,调解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你可以要求出具书面的),如果是事故责任认定书且是对方责任,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和补偿,也可以起诉法院。同时要求公司作为工伤认定的凭证处理(无论是谁的责任)。记住,如果对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满或有异议的,一定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否则上诉也没用,这个时限好像是十天还是半个月我也要翻查资料了。总之,你一定要坚持战斗下去,有理不怕输,同时也多看看治安管理条例和劳动法等相关法律。

一、你说的上班途中发生车祸,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是否可以同时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理论上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
2、但各地执行不太一样,目前北京的政策是不能拿双份的,工伤实行补差的原则。京高法发[2007]112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 因机动车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赔偿问题。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丧葬费等费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机动车事故赔偿已给付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的,不再发给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应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因机动车事故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机动车事故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