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专家关于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3:29:36
夫妻离婚,有一个儿子。结婚时男方父母买了房子给夫妻结婚用。但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母亲的名字。现在这房子是算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若是共有财产,要分成几份?
还有另一套房产,是婚后所买,房产证是夫妻全家三个人名字。应该分三份么?若谁带孩子谁拿两份,折现价的1/3给另一方,这样对吗?还是应该怎么分?
女方提出所有的财产都分三份。带孩子的拿两份,这种说法可成立么?
若起诉法院会如何判决?
不好意思。楼下li1984的回答没看懂。法院判的话也是不论什么都分成三份,而不是两份吗?女方伤我太深。我不想给她。
拜托懂的达人说的详细点啊!!!我已经起诉了。但现在她也有点同意协议离婚。只是财产问题。应该怎么分割啊?她是没有工作的。

第二套房子,和车子以及家里的现金债券什么的到底是分三份还是两份啊?有律师能告诉我肯定的答复吗?
她只是对我不好。没有她背叛的证据。我不想要孩子。孩子一直是她在带。她一直在孩子面前说我坏话。孩子和我不亲。甚至我能有时感觉到仇恨我。

第一套房子怎么说呢。其实当初是给我们买的婚房。她怎样才会分给她呢?还是只看房产证的名字?

我国关于房屋所有权的权属规定是以登记为标准的。就是说房产证登记谁的名,谁就对房屋有所有权。所以对于第一套房屋,应当是属于男方母亲的,所以不宜按照离婚财产分配。
第二套房屋由于是在婚后,就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所以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具体分配应当按照先排除夫妻以外的家人的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部分财产,再进行财产分割。
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是平均分配,一般不存在分三份。但对于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予孩子的抚养费。

婚前的是婚前财产,不予分配
婚后的你说的没问题

1、男方父母买的房子,你写的是给夫妻结婚使用,属于男方父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范畴,若是赠与则另当别论。
2、另一套婚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都是儿子的法定代理人,分割的话不是按照1/3来,而是1/2,分割方法自然是补现金。
3、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了的视夫妻感情情况来判决,财产原则上均分,若一方过错则适当考虑。一方专有物品,伤残金等不再共有财产范畴。
我手上的案件也以离婚居多,一般都能调解成功。若无法调解,首次起诉的话,原则上我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第一套房子 不分配
第二套房子 原则上三分

女方说法成立 但如果你能举出女方首先破坏婚姻的有效证据 加上女方无工作 你拿到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