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判决 请教一下专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9:09:25
我家人和男方结婚几年了 男方一直在外打工 每月有几千工资 女方在家抚养孩子 孩子现在上小学四年级 男方在外地时又与别人非法同居 回家要求离婚 请问这时候如果上法院的话 法院会怎么判? 是否会有损害赔偿?如果有 应当赔多少?

一般离婚案件,总会经过调解。调解不成,一般来说一审不会判离的。
要是证明了男方有过错,他要求离婚,女方要是不同意,就不会判离;要是双方都同意离,那就会判离;女方要求离婚,那就肯定能离。
要是能取证,男方在外面和那女人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男方即构成重婚罪。如果能取证南方在外面有女人,比如他们有孩子、她们住在一起(取证要求比证明重婚罪要容易得多)等等,这样就能证明男方有严重过错,可以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要求赔偿。
孩子的抚养权来说母亲方面是有优势的,除非母亲方面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家庭条件极为恶劣。
离婚时,男方在外打工的钱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他到底赚多少钱这个举证比较困难。要是能找到他单位开证明的话那就好办了。因为他自己肯定尽量说自己赚得少,这样就可以少分掉一点财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你的家人可以同时主张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都是条文规定,法院如何判决,还要看你们双方的证据。

法院会判男方过错的,财产可能会对半分,然后如果小孩子是判给妈妈的话,还要付给抚养费的。唉,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样,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不懂得珍惜自己的爱人和孩子,为了一个外面女人,丢弃家庭,不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