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铸造企业,购入废钢取得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税务局不让抵扣,请问专家们这是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8:18:59
我单位是一般纳税人,国税专管员说国税函[2005]544号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产废企业下脚(废)料销售的监督管理,产废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下脚(废)料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给我单位开废旧物资专用发票的是回收公司(属于废旧物资经营单位)

如果贵单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那么购进的原材料,在取得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是可以计算进项,用于抵扣销项税。
至于为什么不让抵扣,您不妨看看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条例,呵呵。或者问一下国税专管员也可以啊!

你们是一般纳税人吗,是的话,就应该让抵扣。

在这方面税务局就是专家,他不让你扣,你问他理由。

肯定是得罪了税务局的人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