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一家餐厅裁员 老板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给我们上什么保险 请问他该怎么赔偿我们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9:50:13
靠他良知了
....这样子的话就有点郁闷了....因为在工作中....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彼此都是要签合同的....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那么合同上写的东东就会成为胜败的重要因素....你现在和老板没有签定合同..又干了这么久...恩..不知道他是不是按时给你们发工资呢.....如果是没有发工资也没有补偿的话..那么建议你向律师问问....因为他这种行为已经违反法律了.....
如果他是发给你工资但是没有给你发补助的话...那么你可以求助于当地的媒体....
还有就是要多看看相关的法律书籍.....希望你们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
去告他,首先你们每个月都应该有开支的,每个月开支时都有签字的,如果他把你们签字的工资表都作为内部帐,内部帐就是不针对税务局的帐,那就对她说你到税务局去告他,说明他们偷税漏税,一般上班之日起就应该签劳动合同,你们都干了两三年了,应该他提前一个月告知你们下岗,你们在那家餐厅每多干一年他应该你们走时就多给一个月的工资,应该多给你们三个月的工资,而且他让你们走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们,双方在辞对方时都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你们应该多留点心眼,集体的力量大,反正都要走了就不要怕他,实在不行就到自己区的劳动仲裁部门去,每个区都有劳动仲裁委员会,就是替弱者说话的地方去看看,打得赢打不赢都应该去试试,看看经常去你们餐厅吃饭的人有没有常客,能不能给你证明是长期工,再有就是我前面提到的你们开支的工资表,在有你们开支是在银行开的卡,还是他每个月给你们现金,最好查账。
那什么告?第一不承认,第二是小时工,钟点工。你能证明吗?
有给黑店老板骗了。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