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别人贷款做担保,签字时就是一张空白协议,后来才知道贷款人根本不是找我担保的那个人,我应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1:22:17
我需要负法律上的赔偿责任吗,如果可以不负担保责任的的话需要采取什么手段
我看了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不属于这种情况吗

到法院主张担保无效。
参考担保法: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根据我国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您可以据此申请撤销为其的担保。

不好办。
为他人提供担保往往是基于某种合同关系利益关系或者信任关系,一没收钱二不认识,但你签字了,如果适用三十条的规定,你必须举证,他人有故意串通的书面证据。
对你不是太有力,对方会说和你商量过了,不然你不会在协议上签字。

你也他大意了。空白纸,也许她把这个做了其它的用,你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