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派到另外一个单位,福利待遇是否应按照合同单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8:56:13
我合同签在了A公司,A公司加班只有调休,但是年终奖是3倍工资,可是上级让我去A公司的附属公司B单位工作,B单位加班有加班工资,但是年终奖只有1倍工资,我在B单位上班,加了一天班,A单位的会计跟我说你签在了A单位,就不能给你加班工资了,可是我说我合同上写的是有加班工资的,我不清楚所以问问,会计说既然你签到了这里,就按这里的,当然按照我的想法,不拿加班工资,拿3倍奖金肯定划算,会计还说反正还没做工资呢,问了老板再说,我想问A单位如果把我的待遇按B公司算,给我加班工资,到年底给我1倍奖金的话,这样合理吗??符合规定吗???可是我是签在A单位的,
还有就是我是签在A单位的,A单位派我到B单位做监督工作,没有把我改签在B单位,

既然你签了合同,就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工资薪金执行。
据个例子,我公司就有上海总公司派来的人员,他们都是按上海的工资标准发放,不在我们这拿。因为他们是和总公司签的合同。仔细看看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跟老板提。

你在B单位工作,就应按该单位的制度执行,不能再涉及A单位了,你说你是签在A单位的,他们可以让你改签在B单位。

按A单位的工资标准发放。

有法必依,
自己想吧,这问题太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