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几个法律问题,大家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7:03:37
因为发生争执把一人打伤了, 是属于正当防卫的,具体原因不便说明,我想咨询一下过了快一个月了它还可以要求赔偿吗,执法部门应该有一个什么过程来却似双方的证词呢?派出所还可以对被告人进行拘留吗?
对于法律不太了解,可不可以说说我应该怎样还击?

我不知道你说的是否是正当防卫。因为发生争执时双方都有过错,这样一般不会出现所谓的正当防卫,除非出现很明显的过错才有可能出现。
如果有一方受伤达到轻伤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就要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一般都会将侵害人(亦即犯罪嫌疑人)拘留,但如果没有拘留必要的话可以不拘留。如果只是达到轻微伤或者一般伤的话,那么可能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由于伤情鉴定不是一两天就可以得出的,因此其伤疤或者后遗症一个月或者半年都有可能出现,要看伤的程度或者伤的地方。所以应当等伤情完好后作完鉴定之后都可以要求赔偿的或者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最关键的一个问题,你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1.如果你确定你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话,那就不需要向对方做出任何赔偿,因为从法律上讲,你没有任何赔偿责任与义务。
2.如果你的行为在法律上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话,对方可以向你提出赔偿要求。
3.确定双方证词的方式就是在派出所所作的笔录,已经上法庭以后的证人证言。
4.派出所有劝对双方进行拘留,(也就是你所说的被告人那不叫被告人,上法庭是被告的人才叫被告)。
5.当然可以还击,可以找几个当时在场的相关证人,让他们在你出庭的时候为你作证,可以找律师,调相关案件的卷宗了解在派出所双方的笔录情况如何。以最大的证明力来证明你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