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离婚后的共同财产-房子,子女是否有权利得到这套房子,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子女为未成年公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9:59:52
夫妻之间离婚后的共同财产-房子,子女是否有权利得到这套房子,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子女为未成年公民) 现在需要更改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如果更改,写协议,夫妻,子女都签字,要不要公证,不公证的话,是否受到法律保护?那先前的离婚协议是否生效?
离婚协议中应把夫妻共有财产写明属谁,把共有财产分割清楚。若未写清,其共有财产仍属夫妻二人所有,即使己离婚,其财产仍属夫妻二人。只有夫妻二人协议同意将财产、房子赠送给子女,并以协议形式公证后,才受法律保护。先前的离婚协议经批准机关,即发证机关已审核的,应仍然有效。
从法律意义上讲,夫妻的该财产是夫妻双方的,只有双方才可以享受.子女是没有办法分享的.但是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将房子给子女,那样子女就能享受..对于这个协议只要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只是这个效力没有公证过的效力大,没有公证的协议,当事人可以反悔,但是公证了的就不能反悔.
就算不公正 也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