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开店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3:15:06
甲三人合伙开店,后来我买了甲的股份。而乙丙两位不同意,而我钱已经付甲了。而甲现在又不同意把钱还我,而乙丙两位又不要我一起合伙经营那个店,像这样的情况如果我上法院起诉是起诉甲还是起诉乙丙两位呢?
我是6月29日付的钱给甲,然后我就在这个店里上班。到了9月份的时候乙丙两位知道了我买了甲的股份就不同意,后来还因为这个事情打架了。从9月21号开始打架后我就没在这个店里上班。只能提供当时我买甲股份的一个书面协议,跟收据,还有就是跟打架时去医院的收据。有这两个证据够不够呢?

当然起诉甲了,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转让合伙股份无效。因此不目前不是合伙人,你与甲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当起诉甲归还购股款。

甲,你可以主张甲违约,要求他返还并赔偿损失

买了甲的股份,而乙丙两位不同意,合伙企业应该各股东协商一致才能转让。而我钱已经付甲了,也不能成为股东。但 你可以起诉甲赔偿你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