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问题 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20:18:55
父亲买的房子, 有一张收据 ,收据上是二儿子的名字 ,收据没有章,只有一个签名。没有房产证。父亲承诺过给二儿子,现在又想分一半给大儿子 ,二儿子不同意,如果经过法律手段 ,房子判谁的?(不知这种收据有没有效,那边都是只有收据没有房产证。)
各位大侠 最好给点法律依据 不要说应该是谁!!!还有啊,就是二儿子不想跟大儿子分房子 问法律能不能解决这个问题。让二儿子一人分到房子。

房屋属于不动产,房屋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有一张收据 ,收据上是二儿子的名字 ,收据没有章,只有一个签名,只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有效,但由于没有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所以不发生房屋所有权变动的法律后果.房屋的所有权即不属于父亲也不属于二儿子.只要能提供交房屋的钱是父亲拿的,并去公证机关公证,然后去房管所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房屋由两儿子每人拥有一半的产权.这样问题就解决了啊

收据是有一定的效力的。起码证明买房款是谁出的。

父亲可以再出具证明,说明当初收据的情况,和现在的真实想法。只要证明房产是父亲的,父亲就有处分自己财产的权利。

兄弟之间,有什么不可以商量的?毕竟是亲兄弟啊,别闹僵了。血浓于水,永远是真理。

应该是二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