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47:02
我妈有两个儿子,我是二儿子,在我爸76年去世的时候,房子的名字改成了我的名字,但是户口上有我妈和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但是户主是我妈,自76年起这个房子就一直是我们在交房费,在最后买产权的时候也是我们拿的钱买的,但是现在房子要拆迁了,我们主张要房子,因为不要房子的话,我们没有地方住,我妈也和我们住在一起,但是我哥,也就是我妈的大儿子来争这个房子,说应该有他们一份,我想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给他们钱吗,如果说房子分的话,这个比例应该是多少??是不是房证上的名字是我的,那么房子就是我们的呢???

听你的意思,你的房子是单位的集资房或者房改房。
房屋的所有权只以房屋登记簿上的姓名为准。
如果你哥拿不出任何缴纳房款的证据的话,那么他对该房屋是没有产权的。其实说白了就是良心帐,如果你哥属实也缴纳了房款,那么你应该对于他缴纳的部分适当予以返还。毕竟一奶同胞嘛。如果真的告上法庭,他拿不出交款证据,他对该房屋是没有所有权的。
希望可以帮你。

你大哥没份!

具体问题房子如是私房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肯定就是你的。如是公房,你们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产权。你是主要承租人,房屋的使用权归你以及在该房居住的人。不管该房的性质如何,你的这个案件胜诉机会很大。最好是请律师介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