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继承问题-再婚后的房屋产权和先前子女的继承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27:10
我妈妈在11年前再婚,继父是部队的高干,二人在婚后8年房改在干休所买了一处房子,由于继父的身体一直不好,妈妈一直细心照顾,继父有3个子女,因为在继父生前没有尽到儿女的义务,所以在一次病情严重后立遗嘱表明房子都归母亲所有。由于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无法做遗嘱公证,立遗嘱的时候当时的干休所所张也在场做证明人。
如今继父已经去世了,面对房产分配的问题,继父的三个子女认为遗嘱无效,要求继承房产,并三番五次去妈妈那里闹,并有过激行为。妈妈曾经想要分一部分财产给他们,但是他们通过关系四处活动,连当时证明遗嘱的所长也不承认当初参与过遗嘱证明。

目前妈妈想要办理房产证明,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顺利半下房产证?都需要什么手续?走什么样的程序?

现在这个情况,让法院处理比较好,不过法院会先调解的。因为你妈妈和继父是财产共有人,所以应该是先分一半给你妈妈,然后剩下的一半是属于遗产。你和继父的子女都有继承权,因为婚姻存续时间很久。也就是说按照一般继承顺序,你和他们能分到一些。
写诉讼请求的时候,1.出示书面遗嘱,就是继父生前写的那份,如果他们有异议,可以要求司法笔迹鉴定,法院可以将此作为审判参考依据。2.提出由于继父子女没有完成扶养义务,所以要减少份额继承或者不分。法院会要求你举证,你就找证据,比如说朋友或者知情的人,或者在你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他们有没有正常的扶助,另外老人住院时的账单,他们有没有去看望,办理丧葬时的情况。一些生活上的细枝末节都能作为证据提出。如果觉得举证困难,可以和法官说:“希望对方举证说明自己尽了扶养义务的证据。”3.你说的“三番五次去妈妈那里闹,并有过激行为。”要保存证据,比如说人证,或者电话骚扰记录,录音等等。都可以作为对他们不利的证据提供的。

最主要是保存好证据,比如说继父生病,如何照料的,或者家里有什么事情,你们之前有过经济上的援助之类都可以作为证据提交。他们分不到多少的。
等官司打好之后,你母亲一方的财产最好能尽快移转,房产尽量过户给子女,因为遗产税也是很高的。再就是,遗嘱最好是有公证员在场,这个以后一定要有这样的法律意识。如果当时请了公证员在家做遗嘱公证,现在就没有这样的麻烦了。

中国的继承法继承顺序如下:
1、首先应该确定哪些是死者的遗产?这在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不是把遗产的一半先分给配偶。而是如果死者有与他人共同所有的财产时,应该先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死者所分到的财产才属于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继承。

2、其次应该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