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房屋产权问题-再婚后产权房和继子女的继承关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3:05:46
我妈妈在11年前再婚,继父是部队的高干,二人在婚后8年房改在干休所买了一处房子,由于继父的身体一直不好,妈妈一直细心照顾,继父有3个子女,因为在继父生前没有尽到儿女的义务,所以在一次病情严重后立遗嘱表明房子都归母亲所有。由于当时没有房产证,所以无法做遗嘱公证,立遗嘱的时候当时的干休所所张也在场做证明人。
如今继父已经去世了,面对房产分配的问题,继父的三个子女认为遗嘱无效,要求继承房产,并三番五次去妈妈那里闹,并有过激行为。妈妈曾经想要分一部分财产给他们,但是他们通过关系四处活动,连当时证明遗嘱的所长也不承认当初参与过遗嘱证明。

目前妈妈想要办理房产证明,请问这种情况能否顺利半下房产证?都需要什么手续?走什么样的程序?

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视为是真实有效的,你的情况是只要证明遗嘱是你继父本人书写即可。如果他的子女对遗嘱的真实性提出质疑,那么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是要由他的子女提出证据的。。。
遗嘱的效力是这样的:这份遗嘱部分有效,因为这是你母亲和继父的夫妻共有财产,本来就有你母亲一半,所以你继父的遗嘱中处理房子的二分之一的部分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想办房产证,那就起诉要求分割遗产,就是让你母亲起诉你和你继父的三个子女,(因为若想分割遗产,必须要告其他所有法定继承上有继承权的人,但是如果你在他们再婚时以年满18岁了,好像就没有了。。。。忘记了,这个地方不太确定)或者起诉要求确认遗嘱真实有效,然后拿着遗嘱和法院判决再去办房产证,就没有问题了。。。
总而言之,这个房子就是你妈妈的,谁也拿不走,只要记住,一旦起诉,不要接受法院调解,千万别同意拿钱,因为这个就是你妈妈的财产。。。。。。

首先劝你别太着急!!
1,遗嘱是否还在你手里,可以通过笔迹鉴定来认定是否是你继父所写!
2,想办法跟所长谈谈,并取得有利的录音证据!
3,房产办理房改时,有相应的单据,如果你继父和你母亲有正规结婚证明的
话, 房改手续中应该有你母亲姓名,拿你继父的死亡证明和你母亲的身份证
明去房改办公室和房产公司办理提档手续!在去市里的房管交易大厅办理续
(嘿嘿,有时候能蒙过去的)
4,如果他的儿女要继承的话,只能继承房产的50%的一小部分,因为你继父的
50%中还有你母亲和你的部分!
5,找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