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皇上赏黄马褂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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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研究笔记·黄马褂 2003-12-2 23:29:19
清朝官员的制服有礼服(也称作“朝服”、“补服”)、常服、行服、雨服四种。行服是行军和旅行的服装,主要为骑马时所穿,一般附有“行袍”和“行褂”:行袍同长袍一样,但是大襟右下角比左面和后面剪断一尺,所以又叫“缺襟袍”;行褂穿在袍的外面,长只到股,袖只到肘——衣短是为了骑马方便,短袖是为了射箭方便,所以又叫“马褂”,满洲话叫“额伦代”(“额伦代”是短袖马褂,长袖马褂叫做“倭拉波”),有一个时期还曾叫作“得胜褂”。
在清代,皇帝出门有许多“内大臣”和“御前侍卫”随从,这些人全要穿“行褂”,帽后戴孔雀翎,还要佩刀(最挨近皇帝的严令不许佩刀)。根据史料记载,这些内大臣和御前侍卫所穿的行褂全部用明黄色的绸缎或纱(一般冬天穿绸缎,夏天穿纱)制成,没有花纹和彩袖。
他们所穿的这种“行褂”就被称作“黄马褂”,清代典制里有时也称“黄褶”。例如《清会典》、蒋良骐的《东华录》和高士奇的《扈从东巡日录》里就都曾记做“黄褶”。
这里要说明的是,“明黄”就是“淡黄”,是当时帝王专用的颜色,一般贵族或宫妃只能用“金黄色”(即“深黄色”),平民最多只能用“杏黄色”(也即“红黄色”)。“明黄”在这里是最名贵的,除皇帝外,只有甘心为皇帝服务的人才特允许服饰明黄色。因此一般说来,这种马褂是天子近侍的服装。
另外,有清的统治者也利用普通民众的这种崇尚心理,拿“黄马褂”作为赏赐仆从的奖品,表示承认他们为亲近心服,借以收买、麻醉、愚弄、利用。于是,这就逐渐产生了“赏穿黄马褂”。
“赏穿黄马褂”与前面所讲的内大臣和御前侍卫所穿的黄马褂不同,前者是由于职务关系而穿的,如果职任解除,不做御前侍卫或内大臣,黄马褂就不能再穿。所以这种黄马褂也叫做“职任马褂”,满洲话为“秃山褂子”。而“赏穿黄马褂”则没有这方面的限制,它可以在一切庄重或典重的场合穿著;必要时,甚至可以见官大三级,方便行事。
“赏穿黄马褂”又有两种。其中一种时打猎校射时所赐,例如大家在电影里看到的“金镖黄三太”即属此例。在清代咸丰以前,即公元1861年之前,皇帝每年秋天都要到木兰(今河北省承德市北400里处,现名“围场县”)打猎20天,进行“行围”。这时,在打猎时射得鹿的,或打猎完毕遇到献禽的蒙古人,皇帝一般都要“赏给黄马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