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车祸身亡司机赔偿后,保险公司还赔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2:49:29
请教各位律师朋友:一女子在天津乐购超工作,买有社会保险,在上班的路上遭遇车祸身亡,已经被确定味工商,司机赔了20万后,保险公司理赔时说不再赔偿了,请问有法律依据吗,谢谢

你好。
第一,该女子在上班路上因车祸身亡,属于因死亡,应该享受相应工亡待遇。
第二,司机及车主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责任大小及赔偿金额应该由法院来认定,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也是可以的,仅死亡赔偿金就达327140元,20万元显然是不足的,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司机和车主根据责任大小承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保险是以救济为目的,保险不可以获利,即使你以后获得了理赔,那也是以有损失为前提。
在保险中有个损失补偿原则:有损失有赔偿;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根据损失补偿原则,投保人不能通过保险盈利。

楼上“烟台律师”解释的很清楚。我补充一点,可能跟你的问题不太相关:由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所以,凡是发生身故、残疾这样的事故,如果购买了多份商业保险,大家都要赔钱。按各自的合同约定,都要赔。不会因为这边赔了多少,那边就少赔多少。各自承担应承但的责任。所以,可以了解一下这个可怜的女子生前是否买过商业保险或获赠过什么商业保险没有(现在不是有很多商家会赠送保险么?一般是通过短信赠送的)

一楼的说的是有道理的.
但是保险原理中还有一条最重要的:"人的生命是无价的"
也就是说,人只要死亡,就不存在获利的说法,
死亡,无论司机赔多少,保险公司该怎么赔怎么赔.
但是社保虽然和商业保险不一样.但是死亡的赔付也是该怎么赔就怎么赔

明确答复您:没有。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财产险,保险赔付是有最高额度限制的。而人身险不存在上述额度限制。因为生命是无价的!是无法用金钱的多少来衡量的!
基于您上面说的情况,除了司机赔付的,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付,依据社保上的基本保额,该赔多少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