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请求:财产归属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04:14
我与老公均分出钱结婚和买房(首付)。婚后,我父亲赠送20万(父亲好面子,不愿明说赠与我个人)。
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在不伤彼此感情情况下,20万划于我个人财产,离婚不得被对方分走。
不做财产公证,说了不伤感情

有两种合法手段来证明你获得该财产所有权
一种是公正该财产属于你个人所有
一种是你父亲赠予你个人,并且与你签订赠予合同

什么面子不面子 到时候争吵起来 就啥面子都没了。

要不私底下不让你丈夫知道 然后与你父亲签订赠予合同即可 你丈夫知道与否 不影响该合同的成立..

到公证处做公证,证明此财产属于赠予男方个人即可。

如果不公证,又不让你父亲明确写明赠与你个人,那就没办法了。如果真的发生纠纷,谁还管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