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诉讼请求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14:02
在诉讼请求中,

1、要求对方支付欠款并支付利息(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请求支付诉讼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请问:
1、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最好能列出相关法条。
2、其他诉讼费用,包括那些,能否把律师费、交通费、误工费列进去?
我现在只想知道“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不是借款合同,是违约金。

不要复制《合同法》条文,看是否要其他的法律依据。

1、以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这个根据法律的规定推理得出。
根据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可以推出,被告在超过了双方约定的欠款期限后,还没有偿还,就应该理解为是被告借原告的钱,借钱只是约定利息,而没有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时,就应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这是通用的计算方式。

2、其他诉讼费用。
律师代理费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支出,除非双方有约定,否则不能要求对方承担。其他的必要支出可以。

1.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是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巴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货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
第七条:“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会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诉讼费用分为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及其他费用。除了应该交给法院的诉讼费用由败诉人承担外,其他费用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欠款”是买卖合同中的问题还是借款合同中的问题,以下是买卖合同与借款合同的相关法条。

买卖合同:请见《合同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支付价款。对支付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出卖人的营业地支付,但约定支付价款以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为条件的,在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