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10年前拆迁,目前办房产证的困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3:39:07
10年前,家中房子拆迁(属于爷爷的房产,共6个孩子,三男三女,),当时拆迁按三个儿子的住房面积都有确定三个儿子的补偿和所得房产面积(三个儿子各得一套房),但因为家里人矛盾以及对一些违章建筑的认知,而只是拿到拆迁协议书,未去领房产证等,但当时三个儿子和爷爷都有对房产的分配签字(奶奶当时未签字,且已经在去年过世!
最近想办房产证,但拆迁办,房管所要求家中所有子女签字后才办理,而三个女儿提出要分房产(以现在的价格算),或者签字可以,但需要三个儿子每人拿出2万才愿意签字!
也咨询过律师,讲儿女可以分的也只是拆迁补偿款或者那些面积(价格也以当时的算),其余的属于国家给儿子以及孙儿辈的住房面积,是不能拿出分配!但有咨询过我们这平江区法院的,法院又讲是要全部分的,而且也是按照现在的价格算得...
想请教:这样的问题是怎么定义的?1女儿提出分房,是分当时拆迁所得总面积还是拆迁作价款的面积?2要分房产的面积的价格是按照以前作价款的面积价格还是现在同一地段也就是现在的价格计算?3对于我们这样的情况,如果上诉法院是否可以一次解决,并且法院会如何判决?
免费法律咨询 :http://www.9ask.cn/souask/q/q410688.htm

需要七个人共同签字才算认定,应该是拆迁所得总面积,需要家庭共同协商公证机关认可,如果要分还是以之前价格

这么复杂最好问房产交易部门

太复杂了,可以参考一些网上的相关问题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