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未到期被解雇该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7:42:47
06年6月经人介绍以外招的形式进的公司(公司在上海,我直接到公司在北京的办事处报到)。公司对在外出差人员的费用是---工资+生活补助+话费+车费---,由于属于外招(我们也叫为没转正),我就一直没补助这个费用。

后多次向上级提出申请转正,但公司都没有安排。在08年1月签了合同(合同公司收走了,我没有备份,不太记得内容了),待遇还是没变,也没给发放补助。合同签的是三年。

今年10底回的公司,在11月初要求我办理离职手续,有些问题请教:

1,按这样的情况,公司应该给我哪些补偿?

2,补偿是怎么算的?

3,我能否让公司补回生活补助的?如果可以,应该从哪个时间算起?

4,如果公司没有正规处理上述问题,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吗?

5,去劳动仲裁的话要准备什么资料

6,仲裁的费用是怎么算的?是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或一起?

谢谢

1.1个月的工资补偿,没交社保的补交社保

2.按照你的月平均工资给你

3.不可以的,这个并不是劳动合同法规定范畴,属于公司跟你协商的结果,除非劳动合同里有规定要给你这些补助,否则就是没有的

4.不管公司怎么处理,你都可以要求去劳动仲裁的,但是要去上海仲裁,因为北京是办事处,不归北京管的

5.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等这些东西

6.劳动仲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