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最后归属--加100分~求详细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3:54:55
想问一下~
爷爷留下的房子,爷爷去世以后~房子留给了大伯~大伯和我们一家住在这房子里~大伯在老家有孩子和妻子~但是20、30年~就从来没有来往过~他孩子也从来没有照顾过他~大妈没有和他离婚~一直到现在了~

去年大伯脑出血,现在偏瘫、失语~(但是脑子是清楚的~反应很快~说的话都懂)一直都是我们在照顾他的吃喝拉撒~儿子从来没有过问过!也从来没有赡养过大伯!应该是从很早很早之前~他儿子就跟大伯没有来往~连电话都没打过!

如果万一大伯出事,房子是不是还是他儿子的?那我们怎么才能得到这房子?我们现在应该做些什么?

加分题~麻烦懂法律的各位能帮我们解答一下~
我们和大伯的感谢特别深~但是爸爸又怕伤害大伯感情~一直没有提过房子的问题~哎……
我们现在能做些什么呢?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大伯的~

情况比较复杂,但依法律规定不论你家人如何照顾你大伯,法定继承人的条款及规定是改变不了的。亦既你大伯的妻子与儿子享有排他的继承权。

建议如下:
1 找来邻居或律师(至少三人以上)由律师起草遗嘱并读给你大伯听,如果他不反对,那么立下遗嘱后去进行公证。遗嘱合法有效。

2 如果你大伯能行动,并且不愿将房产给其妻、儿,那么带着你大伯本人去办理房产过户。

此时不办理或碍于情面不去办理,那么待你大伯去世后,房产就与你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了。按法定继承办理除其妻、子继承外,他人都无权继承。

有关你家付的医药费,在法律上称为债权,但需有凭证,在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时,由被继承人的财产中优先受偿。
法律虽是这样规定,但实践中,继承人取得财产后就是不还,你家想主张债权除了起诉没有其他办法,虽能获胜,但要折腾半年左右。与其这样还不如按上述建议操作。

房子的房主为你大伯,你们仅是暂住在其中的住客。虽然你大伯的孩子没有与你大伯有来往且没有尽赡养的义务,但并没有法定事由剥夺其继承权。

你说的房子留给你大伯是有遗嘱还是已经办理了过户?另外你奶奶对该房产有没有共有权?如果是你大伯的财产,他没有留下遗嘱的,财产由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继承。你们想得到房子,要由他写下遗嘱或由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代写遗嘱并有2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证明,他愿意把房子给你们继承。
另外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但你们要证明是你们在尽赡养义务。

第一,要看现在房屋的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是谁。爷爷死亡的时候有没有留下遗嘱,如果已经留下遗嘱,并且遗嘱上指定了大伯为继承房屋,那么房屋属于大伯所有。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房屋已经过户给了大伯,一般也是归大伯所有。如果没有过户,就属于爷爷的几个子女共有。

第二,在属于大伯所有的情况下还要看大伯得到这个房产时有没有结婚。如果没有结婚,属于他个人财产;如果结婚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属于大伯,另一半属于大伯的妻子。

第三,如果是爷爷的几个子女共有,现在可以提出晰产。这是,就可能有你们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