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不到位,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9:09:27
我是一名业务员,客户从我公司发了一批货,金额为8万元,客户付了一半的钱。其余部分我担保,公司现在起诉我,我该怎么办?
我的工资也一直没有发,工资可以抵账吗?
2008年9月23日发的货,11月11号,公司准备起诉。我该怎么办?
原始合同在我这里,没有任何担保 ,给公司的是自己填的合同,也就是说交给公司的是一份假的合同。现在怎么办?
内容都差不多,只是假合同有我的担保,真合同上没有我的担保谢谢您,给我留言!

首先你要弄清楚三方面的关系:你、公司、客户。
你们三方面是处于一个什么利益关系?如果你为公司打工,而业务当中出现你的名义担保的,这个得看你当时和公司如何约定的。原则上这都属于公司的债务,你只是执行你自己的打工义务而已。如果这笔账目算入你私人头上,这就得看公司和你之间的原始协议是如何定的了。
客户拿走了货,未付货款,从这方面来说,你和你们公司都又追讨的权利。公司没权利抵押你的工资并且起诉你。
当然,前提还是我刚才说的,你和你公司的原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如果你自己一开始就承诺这个款项无法追回由你自己承担,那么,就很麻烦了。这个中间就有很多细节可以千丝万缕的扯关系了。
你最好赶快明确你在这个事件中的关系,然后尽可能的准备对自己有利的证明。

你只需要证明你是公司的业务员,货物已经转交到客户的手中,那么你就不应该承担责任。

公司起诉你的客户才行。

客户和你是不是朋友不影响你的业务员身份。

没有书面的担保,你可以不承认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

如果你自愿担保的话,工资当然可以顶账,和公司调解就是了。

假合同和原始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和你起初问的问题已经差很远了。最好详细说明

既然内容都一样,如果单位就是认定有你担保的合同是原始合同,你也没有办法,只能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