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58:50
有一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需要请教各位。麻烦能予以回答,谢谢。
本人的一位叔叔(30周岁,临沂人,家住农村,未婚,有精神病史。他们家是村里的低保户,其父母均年过六旬且常年有病。)于上周在邻县发生交通意外,被挂济南市牌照的一辆车撞到并导致死亡。肇事后该司机逃逸,后被警方抓回。麻烦问一下我们应当怎么处理?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提起诉讼?怎样要求赔偿?

不要提精神病史,不然死亡赔偿金按最低标准执行,没有抚养能力,不赔偿抚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死亡之日起赔偿二十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八周岁的抚养到十八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丧葬费:当地标准
误工费:参加此次事故处理亲属的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20万不多

不要提精神病史,那样对你赔偿金额不利。
死亡赔偿金:《新交通法》规定: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死亡之日起赔偿二十年。
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的交通费用凭票报销。
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
丧葬费:当地标准
误工费: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最低赔偿金额约27万元。

需要准备的材料就是交通部门出的证明和死者的死亡证明以及父母的户口本.直接找个律师援助单位就齐活了.

别提有精神病史,其他的就等他来找你好了。开口20万,慢慢往下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