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到法院起诉别人我可以在外地法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2:58:09
如果你是湖北本地人,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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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合同的纠纷的管辖地有两个选择:
一,被告住所地。这是万用管辖地。
二,合同履行地。这是合同纠纷的选择管辖地。
那么,民间借贷中的合同履行地史哪里?
两种方式确认:
一,合同中明确说明还款地点,如果明确说明还款地点的,以还款地点为管辖地。
二,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还款地点,用法律推定合同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由此,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还款纠纷的履行地自然在债权人(出借人)一方。作为出借人在合同中属于接受给付货币一方(即借款人要向出借人还款),出借人的住所地应作为还款履行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诉法第二十四条是有关合同纠纷的一般管辖规定,如无司法解释或法律作出特别规定外,在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时,应适用这一规定。
因此,本案中出借人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出借人住所地)起诉。
本案中,出借人(即楼主)可以自由选择依据民诉法第二十四条,在合同履行地(楼主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向被告住所地起诉。
你好,通常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被告所在地以户籍所在地为准,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应到经常居住地起诉。
不可以。一般原则是被告所在地,如果有证据证明,所签合同有签署地,履行地等可以依据合同法在合同签署地,履行的等地起诉。
1.首先要在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2.也可在被告居住地的法院起诉,但是必须要居住一年以上
只能在被告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