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9:18:44
我公司一员工,前不久已被解聘,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时给了他一部分补偿费,当时他给我公司签订了一个书面的协议,协议内容为:“他放弃所有因劳动关系引起的权利,不得通过任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现其反悔,向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等费用。请问我方怎么办?那协议是否有效?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协议的内容是无效的

协议是指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书面记录,为协议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象这样的协议即使到了法院阶段,也肯定会判定为无效协议,明显不是权益受捐方(员工)真实意思的表达.

不过,公司可以以此为由拒绝员工的要求,即使员工采取仲裁等方法,等仲裁,一审,二审结束,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话,员工要回钱的日子应该是一年半之后喽

协议内容是否有效取决于内容是否违法。

拖时间,拖过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