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个劳务关系中的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2:01:41
请教一个法律问题:A有一个活,让B做,其中一部分活B包给C做,C找来其他人共同完成,C找来的人D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本人没系安全带,从楼上掉下来受伤(中午吃饭时喝酒),四方都没有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A、B、C、D各自的责任有多少?A想与B后补劳动合同,可以吗?会对责任认定有什么影响?
是A的单位的窗户需要更换,A联系B,B将其中的一部分包给了C

1、正象我在之前分析的一样,象这种情况,A和B、C、D之间都没有劳动关系,只是A和B之间是承揽关系,B和C之间是雇佣关系,C找来D,因为是B把部门活又分包给C,所以C、D之间也应该是雇佣关系,所以说应该由C对D负责,而D应该知道换窗户也是一种危险的工作, 中午吃饭还要喝酒,所以D在这里面有重大过错,自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2、但是在本案中,由于ABCD之间全没有签定合同,出了这种事情后,估计B也不会承认自己把活分包给C,C也不会承认自己雇佣D帮着做,所以最后估计会出现,C说D是自己找来帮B做的,最后的责任由B和D分别承担。

3、如果A 和B补签一份承揽合同,那是可以的。但从法理上分析,A在本案中没有责任的。

A、B、C、D各自的责任连带

这个好像给你回答过了

A若知道D有参与就要负责。若A不知道就不用负责。B也是这样。CD必然有责。

BC

同意七楼观点。主要是有一点,C找D来共同完成,那C和D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你没说清楚,所以没办法回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