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到期不还钱,银行不通过法院可以直扣款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1:12:32
担保法司法解释: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像这种情况,银行可以直接扣其借款人或担保人的款吗?(如所扣款不是借款或担保人的名字,但有证据知道有其一部分,可以把其属于他的一部分直接扣掉吗?)

主要看合同里约定的,如果借款合同或者担保合同里写的,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可以从借款人帐上直接扣款(仅限在本银行开立的特定帐户),那就可以扣,一般来说现在银行的借款合同都会加这个条款的.
但对于担保合同来说,一般不会有这个条款.
银行没权利直接扣借款人在其他银行帐户上的钱也没权利直接扣担保人的款.
银行只能通过法院来申请保全措施,通过申请法院令先冻结借款人和担保人相应的银行帐户,然后在通过判决来执行,这样才能收回钱.

象你括号里说的那种情况是不允许直接扣掉的.

这就要看你当时跟银行借款时,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上有没有明确说明这一事项,如果借款合同上有明确说明的话,就算是法律要求不允许但是你们双方已经达成协议,那也没办法吧

我不是法律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