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本主义国家,所谓的第三院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0:34:31

在实行议会民主制的资本主义国家里,议会作为最高立法机关,一般都分为上下两院。当然,名称各不相同,有的叫参议院和众议院,有的叫上院和下院,有的叫贵族院和平民院。两院权限因国而异,立法程序也殊有不同。但在事实上,法定的议会两院在大多数国家并不能囊括全部,有的憎爱分明的立法活动,它总受着外在势力程序不同的干扰和影响。在某些国家甚至形成了相对固定的院外活动集团,从不同侧面作用于国家立法,这就是所谓议会“第三院”。

? 第三院不是属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议会组成部分,而是旨在议会走廊或休息室对议员施加压力和影响的各垄断组织雇佣的政客集团。他们活动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游说议员在议会各委员会作证和制造舆论等方试,促使国会提出并通过有利于本集团利益的方案,阻扰通过和反对他们不赞成的议案。这些政客和政客集团活动频繁,诡计万端,但用武之地却限于议会走廊或议会休息室,因而亦被称作“走廊议员”。他们或向议员提供有利于自己的、影响立法的情报和资料;或就某项议案或修正案应取何种态度,协助议员制定政治战略和策略;或为议员提供竞选经费;或就议员个人前途提供咨询建议,以及收买胁迫议员就范,等等。如果议员拒绝配合,他们则通过各种手段,施加压力,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走廊议员”在不同国家里的作用大小是不一样的,人数多寡也不一致,但无一不反映了资产阶级金钱政治的虚伪和肮脏。1971-1975年间,瑞士进行了一项调查,在对国家重大决定最有影响的300名核心人物中,国会议员仅占19%,专家占4%。在美国,院外活动集团更是举世闻名,明文规定允许有“主要工作目的”的人,以影响议会立法的人存在,但需进行登记。据1985年统计,在众议院秘书处登记的院外游说者多达6000人,实际人数还远远超乎于此,而众议员共计只有435人,加上100名参议员,也不及其中的1/10,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以大量的经济和组织实力为后盾,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第三院”的作用有增无减,这成了各垄断财团通过贿赂议员直接控制议会立法的重要补充,资产阶级“一般民主”的实质由此可见一斑”。

第三院

不是资本主义国家议会的一个议院,而是人们对议会两院外对议会决定议案起重要作用的正式的或非正式的组织的一种称谓。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