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我可以得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49:22
我11岁时,父母离异,我判给了我爸,我妈把分到的财产借给了亲戚,后来母亲改嫁,带着我妹,现在母亲没了,这钱我能得到吗!(因为我妈活着的时候就是想把钱留给我的!)亲戚那边没什么问题,只不过是我母亲后找这个男人!估计是不会同意的,因为这事大家都知道。大家帮帮忙。
各位帮帮忙,明白的都说几句!现在时间很紧,是我的我要 因为现在母亲没了,我也不想和那边发生什么争执!!!

对你母亲的离去,游子感到遗憾和难过。请您节哀!

从您的表述中似乎可以判断:您母亲并没有留下书面的遗嘱。不过,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您母亲在医疗救治期间是否重申(口头)过把那笔钱留给你?如果重申了,在场是否至少有两个都听到了呢?如果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么基本上这钱你能全部得到。其他的财产另计。
如果前面两个问题的答案其中一个是否定的,而且您母亲的确也没有留下书面遗嘱的话,您母亲的财产(包括那笔钱)将由她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可以
你是你母亲合法的继承人
不同意也不行,这是法律规的

那你去请法院出面调解

婚前的财产不属于两个人的财产,属于你母亲.
而你是你母亲的合法继承人,所以可以得到这笔钱!

你能得到三分之一,你、妹妹、还有你母亲的男人分别继承财产的三分之一.

1.这笔钱属于婚前财产,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在你母亲没有书面遗嘱的情况下,这笔钱由你、你妹妹、还有那个男人平分。
2.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见证。所以你母亲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