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对于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免除债务的意思无效.问哪些是法律禁止抛弃的债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0:34:39

法律并没有规定不能抛弃债权,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在法律范围内任意处分的权利,只要不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集体的利益即是允许的.比如买卖关系中,卖方货物发出后如果他不要买方付款了,也是完全可以的.
那么对于你的提问,主要是针对涉及撤消权和代位权的问题.这两条民事法律制度的设立就是为了避免债务人通过免除或者抛弃他人负担自己的债权,从而丧失履行或者偿还能力,因此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要理解这条法律制度关键是要明白,放弃或者抛弃到期债权是否使自己丧失了合同履行能力,如果不丧失,对当事人的合同履行不影响,即使在负有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也不得主张撤消权或者代位权.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但有原则即:债权人认为债务人放弃债权对自己造成损害的,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你可以理解一下《合同法》73条代位求偿权,74条撤销权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