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业务被辞退,工资算法,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0:36:58
我是一家电子原材料的贸易公司的业务,08/10/31日,我的一家客户老板逃逸,工厂被封,欠我司16万货款遥遥无期。08/10/10日,又一家客户倒闭,四个合伙人逃逸了三个,欠我司8900元,我司从客户那搬回成品抵货款,市场价大概可以抵消货款。以上两家客户都是由我自己开发的,公司现在要辞退我,在这说明下,我们公司的计算方式是底薪+提成+业务补贴,当月25号发上月的工资,其中每个月的提成的20%留年底一起发放,双休制。我是从07年3月12日开始上班的,08年的合同我签了一年的,从2007/12/25到2008/12/25,现在的情况是公司觉得我对公司的货款方面有责任,20%的提成不予以发放。试问这合理么?还有就是公司要辞退我,按照劳动合同法,应补偿我两月的工资,这两月的工资该怎么计算?仅仅是从合同起到现在的月平均底薪么?提成和业务补贴用不用计算上去?还有就是我11月份的工资应怎么计算?我工作到11/14就不用再去了,恰好逢双休,这两天的工资应该算上去么?请予以解答

1.员工在销售过程中的相关合同,发货等,均有公司其他人员共同完成,应当视为公司行为,而不能视为员工个人行为;

2.按上述观点,公司以此为由辞退员工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有权拒绝,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相关提成需要看你们的具体协议约定情况;

4.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当按公司辞退你的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来确定

5.两天的工资得看你是否接受公司的辞退通知.

你可以翻一下劳动合同法

如果你们有协议只到14号,不算

没有协议
如果是你不去,不算,
如果公司让你不去,算.

和气生财为重

我是不懂的.
祝你好运.早点把这事儿了了.烦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