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考试题目2,谁教教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9:19:24
2007年5月,美国某公司与中国某公司订立了销售200台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200美元,信用证支付,11月汉堡港装船。2007年10月20日,中国银行开出不可撤消信用证,委托德国一家银行通知并议付货款。2007年12月20日卖方将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向德国银行议付了货款。载货船舶离开汉堡10天后在航行中遇到了特大暴雨和暗礁,船货全部沉入大海。此时中国银行已收到全套单据,中国公司也得知货物灭失的消息。于是立即指示中国银行拒绝偿付。
问题
1、其中的CIF上海1200美元的含义?

2、议付行议付的标准是什么?

3、中国公司的指示是否合适?为什么?

4、如果单证不符,中国银行应否拒绝偿付?为什么?

5、如果单证相符,能否拒付?

1、成本 保险 运费 到指定目的港上海 买家支付每台1200刀
3、我认为中国公司的指示不合适,此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双方约定按CIF价格术语,即十分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是在卖家装船时,将计算机越过船弦后风险转移给买家(并且美国公司还办理了此货物运输保险,中国买家可根据保险索赔),所以根据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66条规定货物的风险在转移给买家后货物灭失、损毁,这并不解除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除非这种损失是由卖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引起的。这里也并没有体现是由卖价的过错导致货物的损失,所以中国公司的指示不合适。
4、先说单证相符吧,不可撤销信用证 意思是银行与卖家已经建立起了契约关系,所以说只要单据相符,不管你中国公司是否愿意支付,银行都不会理他的,照样支付!
所以单证不符时你就应该知道了吧
顺便说第二个问题我真的不太清楚,不敢乱说
楼主的题出自哪里?

翻教科书去~书上清清楚楚的~现在的小孩书都懒得翻~就等着答案抄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