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佛山市最高的行政长官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5:18:10
据本人所知,到目前为止,佛山国还没有正式禁摩,但佛山国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就开始歧视外地摩托车(中国籍),凡是外地(中国籍)摩托车从佛山国境内被警察抓到的就必须得向佛山国的警察交上200元/次的过路费,还要扣2分。外地的很多摩托车的证件都是齐全有效的,且在中国境内全境通用,但是在佛山国内却被强行要挟缴纳200元一次的过路费(佛山国的警察们对过路费的解释美其名曰为:代号1229,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曾记得几何时听老人讲过,中国境内军阀众多、土匪、强盗横行,那时候去到哪里,哪里都有占山为王的山大王,他们的口号就是: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现在请佛山市长大人回答:1 、佛山全境是否是中国领土?如果不是,是什么时候独立的?2、此时的佛山交警们与彼时剪径的山大王们有何本质上的区别?3、这200元一次的过路费到底该不该交?4、由于迟交过路费造成的所谓的“滞纳加处罚款3%”由于其没有成本,该不该收?
另一个问题:在佛山国行走,到处都是:在南到**路,北到**路,东到**路,西到**路,该区域内禁行一切1.5T以上大货车,这是真的吗?请我们的市长大人们睁大眼睛仔细看看吧.改天请到《今日一线》的记者同仁们一起到街上去看一下,然后请个交警问一下他所处的地理位置及他所看到的车是否是1.5T以上的大货车。
马志海说过,现在的很多决策者们,坐在舒服的办公室里,喝着普洱,就把很多关系到民生的大计给定下来了,而不是到现场去看看了解了解后才做出来的.请问佛山国的最高行政长官,对这些问题,你老人家是怎么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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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国的法律,这200元一次的过路费不该交。由于迟交过路费造成的所谓的

“滞纳加处罚款3%”由于其没有成本,更不该收。

这种做法是没有合法依据的!

你个大XX,就是你们这些外地摩托车才搞的要禁摩的,你还是开走吧,佛山明文禁止外地摩托车进市区的.你这是自讨苦吃,这条禁令不是现任市长订的,已经是几任市长下来的了,快走吧,飞抢的都是外地车,本地人看不起外地摩托车这都是情有可原的,下次就不食饭罚款了,就是扣车销毁了.

地市级和省级人大有权制定地方法规!
其实,这样的事情不仅佛山有,全国都一样,天下乌鸦一般........呵呵

可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