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关于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7:15:11
某司机张三是某公司员工,公司名:金力运输公司。张三某日以个人名义出车,车是承租人李先生的,而车的所有人是王先生,已投保。李先生是另一间运输公司的法人代表。车上还有张三好友吴先生。出车祸,俱亡
张三家属告金力公司、李先生、王先生,共赔偿25万元。法院判定张三负全责。李先生代付金额。而张三已买保险,保险公司赔偿45万元,金力公司也愿意支付张三的工资。但张三无任何亲属
李先生怎样才能拿回保险金25万元?涉及到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谢谢!
错了,是吴先生的家属告金力公司、李先生、王先生
不好意思

这个问题有矛盾?
前者说张三的家属告金力公司等,后又说张三无任何亲属?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受理的案件应当裁定驳回所谓的张三的家属的诉讼。
在本案中,当事人死亡后,其保险金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的,该保险金只能按照张三的遗产处理。
在张三存在债务的情况下,法律规定首先应当以该遗产清偿债务,在清偿债务的过程中李可以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