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知识救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21:21:55
如图:
中所示又这么3家住户,他们都有合法的权利从公共通道进出.现A将B收购后,想重新整合修建。但是不准备为C单独留通道,答应为C保留通行的权利,那么以后C的进出都要从A家里过.C觉得不便,当中以后牵扯的纠纷会更多..A打算强行修建,C如果起诉要求单独留通道会又多少胜算?
A整合修建后,不留过道的最大原因是因为A要将其修建为具有商业目的的店面

1、“C如果起诉要求单独留通道会又多少胜算?”:胜诉应有很大把握。因为:
(1)该公共通道不是属于A、B的产权范围之内的部分,而是历史上形成的公共通道:A无权强行侵占公共通道为自己所有。

(2)不管A整合后是为商业经营、还是为自己居住,都无权侵占公共通道。
(3)A整合后,C无法另行开通其他通道,侵犯了C的通行权、相邻权。

2、C如果起诉要求单独留通道,还要尽快找到A、B两家宅院的房产证,确定一下公共通道是否在A、B两家的产权范围之内,如果不在,C就应稳赢。

C和A可以先协商 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我个人认为如果A的行为给C引起了不便
应当给予一定补偿